1. 決定新產品成敗的往往不是其性能/品質/價格這些看得見的理性因素,更多的是感性的原因,也就是生產者和消費者不知不覺中形成的“心理偏見”。
2. John T. Gourville的研究表明,每當消費者喜歡的產品優點或者是消費者已經習慣的產品特性被取消,消費者會索取3倍的補償(Gourville曾專門撰文發表在《哈佛商業評論》上)。
3. 消費者把自己喜歡的或者已經熟悉的功能優點誇大3倍,而你把你的新產品優點誇大3倍,兩個方向的差別就是3乘3是9倍。
4. Intel前任董事長格魯夫總是談到10倍效益創新,新產品相對於老產品要有10倍的性能改善,才能克服消費者和生產者的雙向心理偏見。
5. 新產品分為四類:小恩小惠型、費力不討好型、吃苦耐勞型、輕鬆愉快型。
from Stupid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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